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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不爽女友被瞄 火車上殺人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述口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19 AM     標題: 不爽女友被瞄 火車上殺人

不爽女友被瞄 火車上殺人
台鐵火車上發生兇案,鐵路警察局隨後移送李姓嫌犯(藍色安全帽者)。
圖為李姓嫌犯的兇刀。
見義勇為的張宏文、張志城及賴盈廷(左起),回想事發當時,仍心有餘悸。
被瞄一眼,狠奪一命!一切竟然發生在行進的火車上,車上還有大人、小孩,滿滿乘客目睹兇案。
與18歲大專生 口角衝突
25歲李姓男子不滿18歲大專生游登貴瞄他女友胸部一眼,兩人爭吵,李涉嫌在滿載逾百名乘客的台鐵火車上,以暗藏有藍波刀的隨身包作掩護,隔著隨身包往游胸部刺殺1刀,隨後拉著女友在樹林車站下車意圖逃逸,被見義勇為的乘客制伏。家住宜蘭的被害人因傷及心臟,還被拉扯,使得傷勢擴大,不幸身亡。
眼神有點渙散的李某,自稱罹患精神疾病,曾在醫院治療;對於為何隨身帶刀?有竊盜、妨害自由前科的他只表示:「以前常受到欺侮,所以帶刀防身!」兇手女友對外界詢問,低聲說無可奉告。
拿包掩護刺人 下車欲逃
警方調查,李某無業,昨日傍晚6時左右,帶27歲的馬姓女友搭台鐵2224車次區間車,從桃園站北上準備返回台北縣租處,上車後因第二節車廂擁擠,李又懷疑臨近身旁的游登貴(稍早5時53分從中壢站上車)瞄她女友的胸部,火大嗆聲:「看什麼看!」游回嘴對嗆,兩人嚴重爭執。
其間有幾位男乘客居中勸解,但兩人口角衝突還不到30秒,火車逐漸停靠樹林站調度場時,李突然將隨身帆布包朝游登貴左胸猛力一擊,隨後轉身拉著女友若無其事的想下車。
穿白色襯衫的游某霎時倒地,鮮血迅速染紅整片前襟,曾參與勸說的旅客張宏文、張志城、賴盈廷3人驚覺有異,一人大喊「剛才那個人殺人了!」3人跑出車外將意圖逃逸的李嫌制伏,張志城還因此左手脫臼,通知站務員報警。
3乘客當場追出 制伏兇嫌
張宏文說,當時他先要李不要衝動,然後與游說話,得知游很少坐火車,只是不小心看了人家一下,他正安慰「沒關係,你不要想太多」,話未說完,李嫌就冷不防將帆布包往游心臟部位推擊。
一名亞東醫院的護士正好在列車上,為游全力施救。令人驚駭的是,李嫌行兇時,臨近有5、6名孩童都目睹兇案,其他車內乘客也無不大驚失色。
據了解,案發後,命案現場第二車廂不見近5個小時,不僅鐵路警察無法掌握列車,還傳出事發後疏散旅客,以及將血跡清洗掉,列車按照原班次開抵終點站基隆,再折返新竹站。列車於今凌晨1時被警方召回北縣樹林調車場補行採證,今日再由檢方勘驗車廂。
台鐵表示,只要檢察官同意放行,列車基於調度因素,會在清洗之後繼續營運。
作者: t092020808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2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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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ptiger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49 AM

我無語了,心胸也太狹窄了~女友正人家才瞄嘛,又沒動手~
作者: M1900574502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52 AM

又是一個恐怖的城市炸彈(自由行動的精神病患)
還能隨身攜帶刀械,他的家人要負責任!
作者: 小屁股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0:00 AM

這真的是太誇張了,看一眼,就要人家的命
天阿~!
作者: edward197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0:04 AM

真的太誇張了吧
看一眼就砍人
台灣的治安真的那麼爛嗎
作者: edward197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0:04 AM

真的太誇張了吧
看一眼就砍人
台灣的治安真的那麼爛嗎
作者: gn0004189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0:40 AM

所謂非禮勿視,但也不致喪失性命
不過隨身攜帶刀械
是預謀犯罪還是治安差的要防身
作者: samtt123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0:41 AM

太可怕了= =
隨身帶藍波刀耶…
那我也可以用治安敗壞為理由帶武器出門嗎= =?
說那什麼鬼話…
敗類…
作者: blue78030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1:0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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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330033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1:27 AM

大庭廣眾殺人還能若無其事,不過說真的怎麼會有女生還喜歡和這種男的交往,看到這則新聞我看我以後也別搭火車了,要不然碰上人擁擠時,說不定就會被人罵說亂喵亂碰,然後就被攻擊了,台灣的治安還真不是普通的...
作者: 94060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1:59 AM

把他判死刑吧

而且是用同樣方式刺死他
作者: csd642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07 PM

這下就算變成別人的女人他也沒輒了....
是時代真的不一樣了嘛?做事前都不會多想一想....
作者: citt45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13 PM

孝子大狂殺
我還以為在演恐怖片
大庭廣眾冷血殺人,天啊
難怪馬區長要準備綠卡
作者: skebenego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17 PM

隨身帶藍波刀動機本身即非常可議,檢警一定要正視。
作者: tai168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18 PM

這個社會充滿著太多的暴戾之氣了!!!!
作者: 黑衣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30 PM

這太離譜了 而且隨身還帶 -藍波刀- 嫌犯是犯了被害妄想症麼
以治安敗壞為由就帶刀  難道自身作為也不就是暴力一種
作者: anegla690704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3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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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860720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4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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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pk23023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47 PM

只是看看嘛 女友又沒說啥
佔有慾太強了 判死刑......吧
作者: alex571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47 PM

太可怕了
瞄他女友胸部 就被殺死
這個故事 告訴我們
[不要在密閉空間 瞄他人女友胸部]
作者: dx53846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2:48 PM

他應該是精神病患吧!!
好在不是我坐的那班車...
作者: allenma9999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3:56 PM

還是老話一句.........台灣病了
作者: silan999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4:1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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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tudioesc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4:3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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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86407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4:48 PM

真是腦袋有問題的野人
大概沒讀過什麼書吧
作者: m721001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6:01 PM

那種一點eq也沒有的,

真的只有危害沒有貢獻,死刑判一判比較乾脆~
作者: kai0519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6:02 PM

它不可能有病啦
更不能因為它有病就放了它一馬啦
拿精神病來當藉口..爛..賤...
抓去關了..抓去斃了..不要留下它了啦...
作者: 5843108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6:1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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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藤原達也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6:3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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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重劍殤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7:09 PM

無言了 有時候根本會不小心看到
這樣就要死 路邊那嗎多人 不都要死光了ˊˋ
作者: 鬼次郎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7:12 PM

死刑啦.
放這種反社會傾向如此嚴重的人活著,根本是放一顆定時炸彈在人群之中.
還懂得自稱精神有問題喔.
蠻聰明的嘛,想說可以減刑或者免刑.
這種人不判死刑就沒天理.
作者: 小小左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7:1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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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ALRSA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8:2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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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aipeivoice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8:39 PM

看一眼就要殺人,有沒有這麼誇張阿?
若他看別人一眼被K一拳,應該就哭爹喊娘的吧!
作者: paradise-eric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8:5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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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inshean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15 PM

實在是很誇張....這時代真的什麼人都有....

自己還是小心點......

被殺的人也真倒楣....
作者: 8927560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17 PM

太誇張了吧
看一眼也不行~
作者: tennis814082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20 PM

這個人會太沒人性了吧
只為了這種事情就殺人
還一刀刺入心臟附近
根本就沒有人性了
作者: keithyoyo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21 PM

珍夭壽坐個火車都會被殺,這個社會真可怕
作者: coolachie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22 PM

感覺這種新聞越來越希鬆平常了
根本沒有人重視這個社會問題
作者: le7054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42 PM

他隨身帶藍波刀這個動機就令人覺得不可思議了~
作者: monkey810716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49 PM

太恐怖了!!
這樣以後不要亂看別人!!
免被瞄了還不知道!!!
嚇死人的么壽!!!
作者: r1643647764576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55 PM

這會不會太誇張
不過是看一眼而已
不過這也告訴我們在外面不要亂看東西
作者: jacky81404    時間: 2009-8-24 09:59 PM

現在社會變了...我只能這樣講
女友長的正被看是正常吧
不被看才要感到悲哀
作者: 山桐子的黑貓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1:33 PM

犯人有病吧... 疑神疑鬼的... 說不定有精神上的疾病...

放這種人在外走來走去... 真是危險...
作者: zpttom33    時間: 2009-8-24 11:4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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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毛a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2:03 AM

這社會就是一堆白癡 = =

女友被看就砍人

他出去都正眼直視前方不看旁邊的東西嗎 = =??
作者: sinsin3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7:27 AM

他是精神有問題嗎?只是看一眼說不定人家是不小心看到的,真是有夠誇張的,治安真是越來越差,連搭個火車都會出事。
作者: 31106200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7:4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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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子夜犬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8:16 AM

罵歸罵
這傢伙看來也是死不了的
頂多關個幾年就可以出獄四處逛大街了
昨天死者姊姊在電視上哭著希望法律能給這種人制裁
聽了就覺得很心酸
因為給的制裁根本就不對等
作者: n90050057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8:25 AM

以後眼睛就不要亂瞄;搞不好怎麼死的都不知道
作者: williams0628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8:53 AM

只能說這個社會真的病了~~不過昨天看新聞
凶嫌應該有吸毒!!
作者: skyplayer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0:39 AM

真的是太誇張了
大庭廣眾冷血殺人
根本就沒有人性
看一眼就砍人
真不曉得他是不是腦殘
作者: 熟人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8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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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agyoo520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9:11 PM

看ㄧ下他馬子 就要殺人  那泡他馬仔 不就全家難保  真笨
作者: xtv98686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9:15 PM

跨張的社會..看一眼也不行~~好佳在沒遇到他..不然早被砍n次了~~
作者: ohbest    時間: 2009-8-25 09:16 PM

社會不定時炸彈太多
出門在外~
盡量不要跟人起衝突較安全
作者: ppp00135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0:13 PM

誇張  以後在車上不敢亂喵妹妹了
作者: speedphp2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0:14 PM

太扯了,馬英九當選後什麼都亂。
作者: cosmos2245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0:1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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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ndy77618    時間: 2009-8-25 10:48 PM

喵人家女朋友一眼就被殺
殺人的那個人真的是有問題耶~
台灣的治安還蠻差的
作者: idea9021    時間: 2009-9-26 02:28 AM

又是一個恐怖的城市炸彈(自由行動的精神病患)
還能隨身攜帶刀械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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